經濟部為鼓勵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產品與服務之創新研究,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自88年2月起持續推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為更符合各縣市政策推動以及在地中小企業需求,由中小企業處配合匡列協助經費,俾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擁有更為充沛之經費得以辦理地方特色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推動,以提升具在地特色產業聚落創新研發之能量,且鼓勵中小企業創新研發之政策得以在地方紮根。
新竹縣自102年起,曾連續2年匡列經費並申請經濟部相對補助款提供轄內廠商創新研發補助、擴大其研發投入;為再持續提升在地企業研發能力、創造永續發展新榮景,於108年再次申請辦理新竹縣地方型SBIR ,藉以加速轄內整體產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及帶動地方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