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須知更新】擴大受疫情影響企業之認列條件

因疫情關係,部份產業營運受影響或嚴重衝擊,新竹縣政府特於本計畫納入紓困方案,除著重鼓勵計畫內涵具 AI 人工智慧、數位經濟、生物醫學、地方特色產業為研發標的或發展之公司」外,亦鼓勵「受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勇於投入創新研發

針對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之餐飲、零售、百貨、製造、觀光及運輸業之中小企業。新竹縣政府特增設受疫情影響企業適用之審查辦法,針對受疫情影響之產業調整審查重點比例,藉此鼓勵受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積蓄研發能量,面對市場困境,加速提升產業競爭力。

擴大認列對象之範圍,提供新創企業亦能符合紓困條件,於110年6月2日特針對申請須知「陸、計畫審查作業流程」之「二、計畫審查重點」中之條文進行修訂,修訂對照內文如下:

修訂前

註1:受影響事業應出示110年度任一期「營業稅申報書」與108年度同期「營業稅申報書」,營業額較去年同期減少至少50%者方符合本年度增設之鼓勵對象,並依規定繳交附件5之受疫情影響事業切結書

修訂後

註1:受影響事業應出示110年度任一期「營業稅申報書」與108年度或109年度同期「營業稅申報書」,營業額較去年同期減少至少50%者方符合本年度增設之鼓勵對象,並依規定繳交附件5之受疫情影響事業切結書

※更新版的申請須知請至下載專區-計畫申請文件中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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